提单确认和修改
(1)问明顾客“提单”的发放形式:
电放:需顾客提供正本“电放保函”(留底),后出具公司“保函”到船公司电放。
预借(如可行) 需顾客提供正本“预借保函”(留底),后出具公司“保函”到船公司预借。
倒签(如可行) 需顾客提供正本“倒签保函”(留底),后出具公司“保函”到船公司倒签。(此种情况下,多半是签发HOUSE B/L.)
分单:应等船开以后3~4天(候舱单送达海关,以保证退税),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。
并单:应等船开以后3~4天(候舱单送达海关,以保证退税),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
异地放单:须经船公司同意,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,电话,传真,公司名,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。
(2)依据原始资料,传真于货主确认,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。
签单
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。
是否需要手签。
航次费用结算
海运费 ① 预付(FREIGHT PREPAID) ② 到付(FREIGHT COLLECT)
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(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) ③ 做箱(内装/门到门) ④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: 冲港费/冲关费 商检、动植检、提货费、快递费、电放、更改
提单发放
货主自来取件的,需签收
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,应在“名址单”,上标明诸如:“提单号”、“号”、“核销单号”、“许可证号”、“配额号"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
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“核销退税单”